首頁 關於中天 中天倫理委員會 中天電視 業務部作業規範

中天電視 業務部作業規範

一、目的:為使業務推展及管理有所依據,特制訂此辦法。

二、依據: (一)電視廣告業務相關法規

                  (二)中天電視專業倫理規範

三、業務推展應遵循電視廣告之相關法規與本公司之專業倫理規範運行。

四、業務推展之規範作業說明如下

(一)業務員進單(包含變更或是停播)流程:

1、業務員接到客戶預算(應審視其是否符合電視廣告相關法規之規定)

2、進入公司系統排廣告傳給客戶

3、客戶回簽後進單至廣告處理組(分電腦轉檔與紙本進單)

4、廣告處理組審單(確認條件是否符合法律與公司規定)

5、營業中心主管簽單

6、廣告處理組轉檔與建立材料檔案(並同步確認電腦檔案與紙本是否相符)

  【如查出異常立即回報主管】)

7、業務部主管簽單

8、廣告處理組三台補檔

9、廣告處理組三台編排

10、廣告處理組計費單與業績統計(計費單與開立發票需符合)

  【如查出異常立即回報主管】)。

(二)、業務進單流程圖

  五、本作業規範經總經理核定後公布後施行。

中天電視 業務部作業獎懲辦法

一、目的: 為使業務推展順利,特制定作業獎懲辦法。

二、依據: (一)電視廣告業務相關法規

          (二)中天電視專業倫理規範

          (三)中天電視業務部作業規範

三、營業中心作業疏失,依其情節訂立不同程度之懲處,如下表:

疏忽情節說明 懲處
(行政疏失) 1. 未停播廣告(客戶不認該檔次造成損失。 2. 廣告材料託播錯誤(客戶不認該檔次造成損失)。 3. 走期提早(未在正確時間播出,客戶不認造成損失)。 4. 走法錯誤(未按照客戶要求,客戶不認造成損失)。 5. 進單金額錯誤(進單金額與客戶預算不同,造成損失)。 6. 重覆進單(同筆單進了兩次,客戶只認一張造成損失) 7.未落實廣告審查,導致違反法律規定而被相關主管機關裁罰者。 (懲處以簽呈方式提報,採年度計算) 1.  第一次採口頭警告,該筆業績不計入獎金計算。 2.  第二次記申誡乙次,該筆業績回歸公司不計入獎金計算。單位主管因未盡管理之責,記申誡乙次。 3.  第三次記小過乙次,除該筆業績回歸公司不計入獎金計算外,並依情節輕重最高賠償公司該筆淨利總金額之最高 5 %,單位主管因未盡管理之責,記申誡二次。 4.  上列懲處採年度計算。
(蓄意) 1.  明知廣告內容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仍予進單,導致違反法律規定而被相關主管機關裁罰者。 (懲處以簽呈方式提報,採年度計算) 1.  第一次經查證屬實,業務員行政處分大過乙次,該筆業績回歸公司,不計入個人獎金計算。並依情節輕重負賠償責任,最高以該筆淨利總金額5%計算。單位主管因未盡管理之責,記申誡乙次。 2.  第二次再犯,確認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依勞基法終止契約。該筆業績回歸公司,不計入個人獎金計算。並依情節輕重,最高賠償公司該筆淨利總金額之10%,單位主管因未盡管理之責,記申誡二次。
2.  轉檔檔案與託播單不符,例:檔次升級、數量不符…等,造成公司損失者。
3.  業務員進單與開立發票不符或未開立發票,造成公司損失者。 1.  第一次經查證屬實,業務員行政處分大過乙次,該筆業績回歸公司,不計入個人獎金計算。並依情節輕重負賠償責任,最高以該筆淨利總金額5%計算。單位主管因未盡管理之責,記申誡乙次。 2.  第二次再犯,確認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依勞基法終止契約。該筆業績回歸公司,不計入個人獎金計算。並依情節輕重,最高賠償公司該筆淨利總金額之10%,單位主管因未盡管理之責,記申誡二次。
  • 業務部最高主管之懲處依個案提報後,由總經理裁示。
  • 業務部之作業獎勵,依業務部獎金辦法辦理。
  • 本辦法經總經理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