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關於中天 中天倫理委員會 中天倫理委員會 一○九年 第三次倫理委員會議 會議記錄

中天倫理委員會 一○九年 第三次倫理委員會議 會議記錄

時  間:民國109年4月30日(星期四 )上午10 時00分 整

地  點: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25號4 樓  中天電視 大會議室

出席委員:(依委員姓氏筆畫)
杜委員聖聰、林委員柏川、林委員照程、周委員韻采、陳委員光毅、

賴委員芳玉、梁委員天俠、蔡委員念中。(湯委員允一請假)

列    席:新聞部副總監謝建文、編審薄征宇、法務鄭淑芳、行管處梁碧洳

推選主委:1.本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吳永乾博士、內部委員前總經理潘祖蔭請辭,

本次會議新聘任外部委員趙怡博士,內部委員總經理林柏川。

          2.依倫理委員會組織章程規定,請重新推選主任委員。

推選結果:由趙委員怡 擔任 主任委員

主  席:趙委員怡                      紀  錄:田炎欣

一、宣布開會: 已達開會人數,請主席宣布會議開始。

二、主席致詞: 略

三、報告事項:

    (一)上次會議決議修訂之中天倫理委員會組織章程,已於109年4月15日提

報中天董事會核定。

    (二)觀眾申訴案件統計與回覆情況,均依規定公布上網,2020年3、4月份之申訴案件統計,如附表,重要案件已列入討論之議題。

四、討論事項:

(一) 案由 民國109年3月28日「0900中天新聞」、「1000中天新聞」及「1100中天新聞」等節目,於鏡面標示「封台倒數6天」,涉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2項、第27條第3項第3款與第4款規定之虞,經民眾反映,於鏡面標示「封台倒數6天」不實訊息,有違前揭規定之虞。
  說明 依NCC109年4月6日通傳內容決字第10900146101號函辦理 2.請新聞部說明。
  討論與決議 新聞部報告:
 
謹說明109年3月28日,晨間新聞鏡面誤植「關鍵倒數」為「封台倒數」一事,當下即時處理狀況如後,同仁於發現疏失後,除立即更換訊息,並於午間新聞時段由主播播報型態,做出及時更正與致歉,向觀眾清楚說明該項訊息為作業疏失造成的錯誤資訊,同時向觀眾表達歉意。 在午間更正致歉的新聞播報中完整說明: 『中天新聞於3/28上午整點新聞鏡面將「關鍵倒數6天」,誤植為「封台倒數6天」,特此更正致歉的聲明』,相關文字資訊亦同步在新聞鏡面下跑馬位置,以滾動訊息方式,向觀眾持續說明;另外,我們也將相關更正致歉影音與文字說明,置放在臉書社群「中天新聞52家族」官網,向更多民眾說明與表達歉意。 經查誤植文字原因,是同仁為提供民眾疫情相關報導的整理性資訊時,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部長於3/26記者會上提醒,未來的確診數會持續增加,要過8天以後才會逐漸平衡。」的內容,以倒數方式,提醒觀眾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提醒剩下「關鍵倒數6天」的防疫工作整理資訊時,不慎錯植”封台倒數”的文字,實為良善告知民眾加強配合政府防疫作業之意。    針對此作業疏失,新聞部內部亦做出相關檢討與改善措施,來提升新聞播出品質。處理內容如下: 一、在作業疏失檢討上:就相關人員與主管疏失,進行人事評論會議討論後,分別行政裁處,以示警惕。 二、 在改善措施上: 針對編輯台同仁: 1.增加當班主編及下一班主編互為支援,交互檢查下跑馬等鏡面訊息。 2.落實要求當班製作人”必須確實檢視”每一個字句,有任何疑問或不確定,務必提出討論。 3.所有將播出的SB、ROLL等聲音畫面,主編或製作人檢查後才能播出。 4.加強教育訓練 (1)編輯同仁進行教育訓練,針對工作內容進行檢討,釐清重要觀念,擬定目標討論,以求專業內化。 目前已執行:  教育訓練  3/31  20:00-21:00+4/1  12:30-13:30+17:30-18:30  講師:新聞部副總兼總監  梁天俠  主題—編輯台的把關角色  ”正確”仍是最高守則  上課成員:編輯台同仁  4/7  11:30-12:00+12:30-13:00+17:30-18:00 講師:新聞部副總監兼編播中心主任  陳美華 主題—新聞鏡面的競爭力  標題必須精準到位 上課成員:編輯台同仁 (2)針對所有新聞同仁的教育訓練,已安排四月份” 錯字+查證不實的法律問題”課程,強化落實除錯正確觀念。   委員發言摘要: 1.在3/28日當天下午,蔡委員在中天電視上看到「封台倒數」立即致歉更正的訊息,立即連絡倫理委員會執行祕書,表達倫理委員對這種做法的肯定,也建請新聞部,繼續朝更正的方向邁進,執行祕書也把整個更正致歉全文,回報給所有倫理委員,說明我們的處理是非常明快的。 2.每個人對訊息的回報和理解,可能都會有所不同,就像這次敦睦艦隊支隊長改口說弄錯,回報是扁桃腺發炎而非發燒,他後來也道歉了。只要起心動念沒有惡意,發現錯誤而立即更正,這是應該堅持的媒體態度和理念,也符合衛星廣播電視法的法律規定,並無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2項、第27條第3項第3款與第4款之規定。 3.當新聞訊息出現錯誤,不管對內或對外,都必須著手處理。對外,在最短時間內查覺並更正,因為觀眾可能是同一批人,在最快的時間內更正致歉,不致於讓社會大眾誤解。對內,則必須對整個作業流程做檢討,並且必須做出懲處。某一家在美國設有海外部門的平面媒體,曾因為員工出錯而沒有做出懲處,後來被以「縱容員工的個人錯誤而導致媒體的錯誤」求償200萬美金,就是個未即時懲處的例子。 4.本案在失職員工的懲處上,包括該時段的製作人、撰寫該訊息的主編,在經過公司內部評議會議討論後,都被公司各記一大過處分,這個懲處,也應該讓社會大眾知道。 5.在內部的員工教育訓練上,雖然這次已有舉辦兩場次教育訓練,但是,日後對年輕員工在提升新聞素養、新聞語詞語意的對應標準、鏡面主題標的製作與審核,都要再加強。 本案之會議結論: 起心動念沒有惡意,發現錯誤而立即更正,這是應該堅持的媒體態度和理念,也符合衛星廣播電視法的法律規定,並無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2項、第3項第3款與第4款之規定。本案在失職員工的懲處上,包括該時段的製作人、撰寫該訊息的主編,被公司各記一大過處分,這個懲處,是公司「不縱容員工的個人錯誤」,應該讓社會大眾知道。繼續加強員工教育訓練提升年輕員工的新聞素養,並加強各層編審。
(二) 案由 民國109年1月11日播出「2020新總統新國會開票全記錄」節目涉及開票相關議題。
  說明 1.依NCC109年3月13日通傳內容決字10948007630號函辦理 2.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等單位,撰擬「2020大選事實查核報告」。 3.中天新聞畫面呈現總統候選人韓國瑜與高雄市得票數與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結果公告不符。 4.NCC請倫理委員會就下列議題逐項討論: (1)新聞台「開票報導作業運作方式」
(2)開出第一批票數時間及開票運作方式」
(3)開票時間點之合理性。 5.請新聞部說明相關。
  討論與決議 關於新聞台「開票報導作業運作方式」,新聞部報告如下: 1、票數來源: 新聞部採取自行計票(報馬仔+SNG+競選總部採訪同仁) +政黨計票系統 +中選會最後公布數據。 報票人員前往930多個投開票所,30多個激戰區的競選總部。 2、計票流程: (1)第一階段:票面程式根據外場同仁(報馬仔),將現場已知票數,透過手機程式(2020報馬仔報票平台)   輸入回報;另外,SNG暨採訪同仁亦根據採訪所得回報。計票中心依據所得數據,做人工審核輸入鏡面票數字。 (2)第二階段: 票面程式根據政黨計票系統自動導入數據,與計票中心人工審核數字PK,取票高者自動於鏡面呈現。 (3)第三階段: 票面程式根據政黨計票系統自動導入與中選會公布之數據PK,取票高者自動於鏡面呈現。 (4)第四階段:以中選會正式公布之數據為最終之呈現。 3、報票作業: 中天新聞部採用2020報馬仔報票平台: (1)記者以手機號碼為帳號,輸入密碼登入報票平台。 委員發言摘要: 目前,各新聞台在選舉投票結束,各投票所開始開票時,都會和設有開票系統的政黨合作,或者電視台安排自己的報票人力,但是,最後的票數,仍是以中選會公告的為準。各電視台所部署的報票人力和投開票所位置也不相同,因此在開票的過程中,各台各候選人的得票數也會不相同,甚至出現落差,這是可以被理解的。在目前沒有規定新聞媒體不得報導開票計票過程的情況下,各電視媒體,採取與政黨合作、自行安排報票人力,最後依據中選會的公告為準,都屬於正常的運作。  
關於「開出第一批票數時間及開票運作方式」,新聞部報告: 我們並非最早開出票的電視台,各台開出第一批票時間表如下                       第一階段:票面程式根據外場同仁(報馬仔),將現場已知票數,透過手機程式(2020報馬仔報票平台) 輸入回報;另外,SNG暨採訪同仁亦根據採訪所得回報。計票中心依據所得數據,做人工審核輸入鏡面票數字。 委員發言摘要: 依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等單位,撰擬的「2020大選事實查核報告」,中天開出第一批票的時間,比三立、TVBS、東森都要晚個一兩分鐘。中天新聞台報導的各候選人得票數,會因外場人員在不同地區不同票匭回報,甚到因分時分段回報而與他台出現高低落差。 3.在開票過程中,若出現票數的誤差,不管中外媒體,甚至是中央選舉委員會,都無可避免,畢竟每個負責回報或KEY IN數字的人員,都承擔極大的作業壓力,這是一種動態的呈現,無法那麼精確。 4.這種在開票過程中所出現的票數計票誤差,並沒有任何傷害性,畢竟不是最後的開票結果,只要我們報導各候選人最後的得票數,與中選會公告結果的得票數一致,就不會有所謂與事實不符的情況。 5.近幾年來,衛星自律公會已嚴格要求各電視台,在選舉開票作業上,不得有灌票,包括中天在內的各電視台,如果在計票流程中,票數出現異常,也都會立即更正,這一點也符合新聞倫理與自律。  
關於「開票時間點之合理性」,新聞部報告:
   中天新聞當天依據自行報票系統回報+SNG,於16:04後開票
根據監看到的中天電視實況轉播,事實上新北市中和國光里大約在16點01分就已開始報票。(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16點10分,開票僅十分鐘,以某政黨計票中心為例,它是在16點10分,傳出第一筆資料,政黨黨當時的總票數為39票(蔡英文15 韓國瑜20 宋楚瑜4)。 委員發言摘要: 1.對於開票時間點的合理性,可能必須先對「開票」做明確的定義,是不是當每一個票匭全部開完才能報票數?或者該投票所全部唱完票才能報導得票數? 2.以目前的法律,不管是中選會或者NCC,對開票時間的合理性,都不具有拘束力,應尊重各電視媒體目前運作的機制。   本案之會議結論: 各電視媒體,採取與政黨合作、自行安排報票人力,最後依據中選會的公告為準,屬於媒體正常的運作。在開票過程中所出現的票數計票誤差,在所難免,但是如果在計票流程中,票數出現異常,應立即更正,最終開票結果,以中選會最後公告的票數為主。開票時間的合理性,尊重各電視媒體目前運作的機制。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民國109年4月30日(星期四 )上午11 時40分 整